人才培养
官网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关于转发教育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8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陕西普通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8号)精神,近日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启动2013年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细化工作。现将通知全文转发,请相关学院在108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29-88269391

电子信箱:wljwsjx@163.com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