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官网首页 > 人才培养 > 正文

关于全面启动“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及2018年度课程建设项目、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来源:教务处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加快推进课程建设和教学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学校决定全面启动“互联网+”网络课程建设工作,并对部分课程进行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积极开展课程资源建设。搭建基于“互联网+”的网络教学平台,为学生提供方便的课外自主学习平台。

  (二)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以改革课程考评方式为抓手,注重能力导向的应用型课程考核评价改革,从而推动教师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二、建设内容:

  1.本年度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理论课和实践教学课程)均达到合格课程标准,依托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进行课程网站及教学资源建设,并能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活动。具体由学院组织实施,学校将在教学期中检查中重点对合格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立项建设精品(SPOC)课程15门、重点课程90门(约每专业2门)。进行课程网站、教学视频、试题库等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建设,依托网络教学平台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

  3.立项90门课程(约每专业2门)进行综合改革,强调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积极推行“开卷”“半开卷”、作品、操作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考核目标向知识运用能力评价转变,考核内容向应用性转变,成绩评定向综合性转变。通过加大过程考核比例,增加论文、项目实训、作业、课堂实训、作品、调查报告、实践教学、及参考阅读等成绩考核中的比重,从而推动教师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三、申报限额和经费支持:

  1.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课程建设项目105项,课程综合改革项目90项,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1。

  2.每项精品(SPOC)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2年,其中课程建设期1年,运行推广期1年,资助经费7万元/项;每项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经费1万元/项;课程综合改革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建设经费0.5万元/项。所有项目建设经费均从拨付到各学院的教学改革经费中支出,并由建设周期第一年支出完成。

  3.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评审及验收按照《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与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享有同等权益,结题验收后可申请校级教学成果奖。

  四、结题要求

  1.精品(SPOC)课程结题时,须提交一份改革方案(含教学大纲、课程具体教学计划、实施方案等)、总结(案例)报告、具有SPOC特征的课程网站、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本课程可操作的试题库。

  2.重点课程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研究报告以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网络教学资源、考核方式改革、试题库建设(15套)等证明改革效果的支撑材料。

  3.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结题时,须提交研究报告及证明改革效果的支撑材料。

  达不到上述基本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和验收。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1.负责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并有本学科三年以上教学经验,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治学态度严谨。团队成员的结构合理。

  2.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含2项)。

  3.课程建设项目及课程综合改革项目可重复申报,须分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4.已承担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作为主持人参加本次申报。

  5.学院可对部分优质的SPOC课程进行第二轮建设,以培育省级、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

  六、申报程序及评审

  课程建设项目及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坚持“公开公正、重在应用、择优立项、重点资助”的原则评审确定,等额推荐至教务处。具体立项程序包括:

  1.项目申报。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填写项目申请书。

  2.项目评审。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工作。

  3.等额推荐。各学院填写项目汇总表,并统一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推荐总数不超过推荐限额。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等额推荐名单确定拟立项项目。

  4.立项公布。拟立项项目经网上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5.阶段性检查与验收。学校每年组织专家组对精品(SPOC)、重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建设期满后按照《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分类验收。学校每学期组织专家组对课程综合改革项目进行验收及改革效果评价。

  七、送交材料

  1.项目申请人需填报《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课程综合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5),要求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2.各学院须填报各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件4),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一式1份),并附上述材料电子版。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周五),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学院务必按学校的时间安排由专人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琨,电话:88269391,Email:wljwsjk@163.com


     附件:通知正文及附件

             网络教学平台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18年3月1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