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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层住宅楼选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1    来源:住房管理委员会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我校中校区3、4、5号高层住宅楼建设前期工作基本就序,三榜公示已经结束。经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研究,定于69进行选房。

为做好高层住宅楼选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

1.5月31日,发出“选房工作通知”,并对须退原有住房的申购者发出“交退房保证金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必须在6月1日前通知到每位教职工(被通知的申购者须签字确认)。

2.6月5日前,须退原有住房的申购者到指定银行交退房保证金3万元,并到基建财务室换取收据(未交退房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

3.6月5日前,须退原有住房且交过退房保证金的申购者,持退房保证金收据到国资处签署“退房保证书”。

4.6月6日,基建处公布楼房分布图、楼房均价、楼层调节率、朝向调节率及每户房价。

5.6月8日,做好选房各环节的模拟演练工作。

6.6月9日上午8:00,申购者在大礼堂集中,依次就座叫号选房。

二、选房次序

正高职称--处级、副高职称--科级、中级职称--一般干部、初级职称。大致时间为:

8:00-8:30,正高职称人员选房;

8:30-11:00,正处、副处及副高职称人员选房;

11:00-12:30,科级及中级职称人员选房;

12:30-1:30,工作人员午餐(盒饭);

1:30-4:30,科级及中级职称人员继续选房;

4:30-7:30,一般干部及初级职称人员选房。

三、选房流程

1.明确流程: 召开申购者大会,由权主席主持,耿副校长讲话,做人员分工和工作要求,讲解选房工作流程。

2.点名候选: 工作人员在大礼堂叫号点名,引领接近选房的前10名申购者,进入候选区。

3.资格审查: 申请购房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申购保证金收据;按规定需退回旧房者,还需带退房保证金收据和保证书,领取选房号。

4.限时选房: 申购者持选房号依次选房,每户选房最多两人,用时1分钟,不得超时(超时者,由下一号选房者选房,依次类推)。申购者选好后签字确认,再由工作人员开具选房凭证。

5.房源发布: 每户选完后,工作人员在大礼堂、候选区及时公布剩余房源信息,为侯选者提供预选参考。

特别规定: 对不能亲自选房者,可由申购者出具委托书委托选房;对不能按时到场选房者,按自动放弃对待;迟到者,应在正在选房的职级最后排队选房。

四、交款说明

1.按学校公布的每户房价(不含车位款),交纳40%(含已交纳的申购保证金)作为首付。

2.6月13日前,将房款首付汇入学校建房资金账户:

收款单位: 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基建处

账 户: 481 011 600 000 001 722

开户银行: 西安银行电子城支行

3.6月18日-20日,申购者持银行交款回执(注明原工作部门),到基建财务室换取正式交款收据,并妥善保管。

4.选到高一职级房源者,其超出标准住房面积,按西安市公布的4月份商品房均价收取房款。

5.选房后逾期未交房款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所选房收回学校,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6.地下车库的车位选择和购买,另行安排。

住房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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