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我校中校区3#、4#、5#教职工住宅楼将于2015年11月上旬交付使用,为保证交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集资新建高层住宅楼分配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定于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收取最后一次购房款,请通知分配到新房的教职工按时办理交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款对象
分到中校区高层住宅的教职工,其中分新房退旧房的教职工应配合学校办理腾空房过户手续。根据《关于做好腾空房过户手续相关工作的通知》,分新房退旧房的教职工应提交房产证原件、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至今未交的教职工,学校停止办理其交款手续并收回已分新房。
二、交款程序
对照《中校区3#、4#、5#教职工住宅楼分户房价统计表》(见附件),认真核对个人交款情况,核对无误后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交款手续,收款方式同前。交款后,带上以前交购房款的所有收据到校基建财务换取购房款总收据。若有问题请联系校基建财务(029—88222571)。
三、交款额度
本次交款金额=购房总价金额-已交房款金额+其他款项
购房总价金额:学校第一次交款时计算的总价款;
已交房款金额:包含职工交购房保证金、第一次购房款、第二次购房款、贷款补差额、贷款额、引进人才补助款等;
其他款项:天然气初装费1598.00元、数字电视入网费330.00元、热源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
四、交款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基建处
帐 号:481 011 600 000 001 722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电子城支行
银行地址:电子正街451号
附件:中校区3#、4#、5#教职工住宅楼分户房价统计表
(在学校网站首页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
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住房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