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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2-11-27    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于11月22日顺利结束。今年的评定工作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于9月24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定工作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我严把申请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及时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师生的监督。最终确定496名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总计金额248万元;381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特困等级1315人,资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获得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等级2495人,资助标准为每2500元,总计金额1084万元,本次发放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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