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陕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主任、省教育厅厅长李兴旺主持会议,核准通过了包括我校在内的20所高校的章程。截至目前,陕西有25所高校章程通过核准。
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我校2012年6月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两年多来,经过起草章程草稿、征求各方意见、提交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及报请西安市教育局审核等程序,《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章程》报送陕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今年六月,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对照意见,逐条阅研,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之后,再次召开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和审定了章程修改情况。
章程是学校治理的根本大法,对于理顺学校与政府、社会及学校内部各种关系,明确学校法律地位和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行为,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办学水平具有重要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据悉,核准通过的《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章程》还将在省厅指导下进行一定的完善,之后予以行文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