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快陕西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高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我校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公办本科高
校每校限报2个,其他高校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支持重点为围绕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中心,其他研究领域的工程中心少量布局,填补空白。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建设的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鼓励与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联合共建。
5.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对工程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 2023年9月25日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各工程中心负责人登录“ 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登录账号请联系科研处平台管理科。
(二)申报程序
1.由工程中心负责人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审核。
2.工程中心所在高校审核,填写推荐意见,提交省教育厅。
3.通过学校审核的工程中心从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
4.工程中心负责人、共建单位、所在高校签字盖章后由推荐高校报送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填写
1.各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纸。
2.各申报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立足本校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申报。
3.申报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四、报送要求
通过审核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 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一式8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吴老师
科研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