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处分法》)。党总支书记薛斌主持会议。会议紧扣《处分法》进行学习和交流。
会议认为,《政务处分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通篇释放了党中央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学深学透政务处分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和谐、强化依法治院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任务。
张军学院长谈到,《处分法》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学在先、讲在先、行在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增强学法守法的思想自觉。要注重实践运用,做好纪法衔接。要聚焦队伍建设,锤炼执纪执法铁军。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处分法》作为干部作风建设的红线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实现学习宣传《处分法》全覆盖。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把学习贯彻《处分法》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等结合起来,把握各项要求,深刻对照反思、自觉规范言行,真正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