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任务,加强教学管理和指导,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运行,学校定于第8-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学院自查整改:本学期第8—9周(4月21日—30日),对照检查项目,自查落实情况。
(二)集中检查:本学期第10周(5月4日—9日),由教务处组织,集中检查各学院教学工作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学管理各项工作标准的制定情况;教学运行、学籍管理、考务工作中二级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各二级学院围绕“专业建设年”主题,针对专业建设与评估、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开展的调研、研讨活动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大创”项目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学期各二级学院自主学习、期中考核的安排、措施。
(四)各二级学院结合学校谋划转型发展,加强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工作的调研实践情况。
(五)常规教学检查项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组,检查组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检查安排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
四、检查方式
(一)查看重点检查项目的原始支撑材料。
(二)集中听取汇报。
(三)提出检查建议和意见,进行相关教学检查信息反馈等。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于4月30日(星期三)前将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Ⅹ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常规教学管理项目一览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总结内容应提纲挈领、客观如实反映教育教学管理的真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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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