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指导,落实教学工作任务,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运行,学校定于第9-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学院自查整改:本学期第9—10周(10月27日—11月7日),对照检查项目自查落实情况;
(二)集中检查:本学期第11周(11月10日—14日),由教务处组织,集中检查各学院教学工作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开展“转作风,抓教风,促学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推动转型发展及试点转型专业的实施情况;
(二)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教学常规管理各项工作标准的制定情况;教学运行、学籍管理、考试考务中二级管理工作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三)各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评价自查工作情况;
(四)各学院自主学习、期中考核的安排、实施情况;
(五)各学院开展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执行情况;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组,检查组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和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检查安排见附件1。
四、检查方式
(一)查看重点检查项目的原始支撑材料;
(二)集中听取汇报;
(三)提出检查建议和意见,进行相关教学检查信息反馈等。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于11月7日之前将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ⅩⅩ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常规教学管理项目一览表》(见附件2,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总结内容应提纲挈领、
客观如实反映教育教学管理的真实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