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建设,及时了解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决定对我校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全部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开展的进度、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项目后续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程序
1.所有项目须提交《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见附件2,正反打印,左侧装订,1式3份),按要求填写完整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还应附上阶段性研究成果等相关辅助材料(1份)。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结合各项目所提交材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判。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立项项目,将对该项目予以撤销,并停止该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
3.请各学院将本单位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2月13日前报送至教学科。
联系人:宋新涛
联系电话:88269391
附件:1.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2015年校级专业综合改革立项表
2.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中期报告
教 务 处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