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2016年新设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对2015年首次招生的1个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2016年首次招生的4个专业(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经济与金融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与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进行了认真自查。
现将自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12月20日—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科实名反映。
联系人:高婷婷
联系电话:029-88269391
附件:公示材料
教务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