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要求,为了确保我校消防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5日-9月14日。
二、检查方式: 在各部门、各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主管校领导带队,市公安局文保支队、白沙路派出所和校保卫处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灭火器、消防栓及其它消防设施的管理情况;
3.用电安全,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重要部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物防设施是否完好,钥匙是否有专人管理。
四、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安排专人配合学校的检查。
保 卫 处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