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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小型维修搬运等服务用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3    来源:后勤管理处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紧缩临聘人员数量,根据5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决定对我校后勤维修部进行改革,撤销原维修部,原有人员全部与学校解除劳动关系,自愿转入校外维修服务公司。为做好学校小型维修、搬运等服务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校外维修服务公司属于有偿服务单位,从2013年6月1日起校外维修服务公司将负责我校小型维修、搬运等工作任务。

2.维修服务具体流程如下: 由用工单位填写结算单→物业办签署意见→维修服务公司核算经费→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维修服务公司派工维修服务→用工部门验收签字→物业办分类统计→计财处劳务结算。

3.请各部门、各学院在维修用工时统筹考虑,注重节约,真正实现勤俭办学、高效管理。

4.维修服务联系电话: 88758097

附件: 1.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维修结算单

2.维修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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