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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团购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8    来源:国资处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配合市团购办做好市级机关干部职工团购商品住房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教职工团购商品住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购范围及限制

我校作为市级机关下属单位,所有在职在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此次商品房团购(户型面积70-140㎡)。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一个家庭只能允许拥有两套住房(以产权登记为准),已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次团购;夫妻双方均在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工作且无住房的,限购一套。

二、团购原则与流程

团购住房的工作原则是: 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安排,组织协调、个人自愿、市场运作,深入调研、充分论证、逐步推进。

团购住房的基本流程为: ①个人申请和单位初审;②楼盘的考察和确定;③签订《委托协议》;④签订团购协议;⑤签订购房合同;⑥交房。

三、楼盘位置和价格

本次团购计划首批考察南起北二环北至渭河,西起朱宏路东至灞河范围内,尽量靠近地铁沿线,五证齐全的期房及在建楼盘,同时,视购房需求数量将范围扩大至南郊和西郊。

由市团购办负责与开发商进行磋商,确定最终商品房团购价格,力争以最低的团购价格购买,确保购房人利益。房价在签订《委托协议》前,由团购办向各单位通报。

四、团购工作的组织

为保证团购住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团购工作小组,由副校长耿占军牵总,国资处负责,工会、离退处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团购工作办公室设在国资处,由副处长童润涛负责,叶赦树同志具体负责联络、资料审核及报送工作。

请各学院、各部门接到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西安市市级机关干部职工团购商品住房申请表》已挂至国资处网页“下载专区”,同时在学校“革命……”qq群“共享栏”登出。

五、申购的时间要求

按照市团购办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团购住房的申请工作于9月上旬结束,我校定于9月5日前接受教职工申报材料,9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

请申请团购住房的教职工下载并如实填写《团购商品住房申请表》,各学院、各部门在开学后三天内(9月4日前)收齐《申请表》,填写《单位团购商品住房人员统计表》统一报国资处。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政策由市团购商品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 叶赦树

联系电话: 88258509

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住房管理委员会

201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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