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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3    来源: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高教工委《关于开展< 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3〕10号)精神,省高教工委将对我校贯彻落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为做好迎接上级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评估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见附件1)落实情况以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展及成效。

二、检查评估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

三、工作任务

1.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形成测评综述材料,任务分解表中凡涉及的部门均要提供综述材料。任务分解表中未开展的工作,请有关责任部门要尽快开展落实。

综述材料内容包括:责任部门测评工作开展情况;自测结论;测评体系指标内容落实情况;亮点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综述材料要求简明扼要,说明问题即可,切勿过于冗长。

2.各相关部门对照《测评体系》需认真填写《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数据表》(附件2)。

3.每一项指标需要准备支撑材料,并做好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待需要时统一收取。

4.请各相关部门于11月22日前将综述材料及《测评数据表》交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杨姗姗 电话:88269390

邮箱:106233446@QQ.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

2.《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数据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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