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数字化校园推进中统一数据标准的要求,为了确保标准的唯一性、可扩展性、简便性、稳定性和通用性,学校制定了部门编码和教职工新编码。请各单位于12月31日前到人事处领取教职工新编码,按照教职工编码规则,务必通知教职工本人确认,若有错误请更正统一报人事处。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校财务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将启用新的部门和教职工编码,方便教职工查询薪税、住房公积金、科研经费等个人财务信息和各部门查询部门经费和预算项目等财务信息。为了保证期末工作顺利进行,教务管理等已使用教职工编码的其他系统仍沿用旧的代码,待编码替换工作完成后逐步起用新编码。
附件:编码规则
人事处 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