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端午节假日即将到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端午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端午节假日(5月31日,6月1日、2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正常休假。
二、端午节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学院必须安排1名领导带班和1名干部在校值班,请将带班值班人员名单及其手机号码于5月30日(周五)下午4:00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其他干部须保持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
三、学生处、保卫处、实验室与网络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原则上不放假,正常开展工作。
四、学生处、团委和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对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密切掌握学生活动信息,让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节日。
五、端午假期学校三个校区的值班按照原计划进行,值班人员要注意交接手续,准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六、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学院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注意防火防盗。相关部门要确保节假日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和有关工作的开展。
七、假期期间上班、值班人员,各单位在之后可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轮休。
党政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