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高教工委《关于做好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4]4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11月初开展了岗位学雷锋标兵评选活动,最终评审结果如下:
“雷锋班级”:幼儿师范学院2012级学前教育1班;
“雷锋宿舍”:1.数学与计算机工程学院1号公寓107宿舍;2.文学院6号公寓北302宿舍;
“雷锋大学生”:商学院学生仁增求措
“雷锋教师”:1.数计学院于鸿丽;2.思政部冀德荣。
“雷锋社团”: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至9日。如有意见请向党委宣传部反应。
联系人:杨姗姗 联系电话:88269390
半岛网页版,半岛(中国)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