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清明节”假期(4月2—4日)即将到来,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一、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处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做好学生学习和生活,全体辅导员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每日进行统计,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二、抓好安全管理。保卫处要加强门禁制度及校内巡逻,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我校三个校区。同时,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查找所辖范围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并及时整改,要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保证师生饮食安全和生活保障。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总值班室值班安排,督促提醒相关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与重大事项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对不按时到岗值班、不坚守值班岗位、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责任事故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全体中层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
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